據媒體報道,4月16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布了《李晨[微博]與李季委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宣判李晨名譽權糾紛案敗訴。
李晨名譽權糾紛案敗訴
李晨的律師團隊隨后發表聲明,聲明稱,李晨先后起訴了5位被告,其中三位直接撰文發布者和一位轉載者已經被認定構成對李晨名譽權的侵犯,而另一位被告因為采取的是轉載形式,法院認為不具有主觀惡意,因此不構成侵權。對此李晨及其團隊表示不服,因為該被告的賬號粉絲達200多萬,此篇文章的評論也高達8萬余次,其影響巨大。對此,李晨也在第一時間向法院提出了上訴,目前二審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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