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四年前曬出的一張照片 林志穎被起訴索賠1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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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林誌穎因4年前在微博分享了壹張自己的光頭PS照被知名攝影師朱慶福老師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2月16日,他在微博發表聲明,主動承認錯誤,稱已由律師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期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並稱作為公眾人物,深知壹言壹行皆有責任、影響,未來再發微博,壹定更加謹言慎行,多做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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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照原圖。

林誌穎原文:看到網絡上壹張廣泛流傳的我的光頭PS照,覺得p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攝影師朱慶福老師以PS照侵權為由,上告法庭並索賠110萬。特此聲明: 1、因為覺得有趣,未多做考慮就將網友PS的圖片發出來跟大家分享,並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於權利人的攝影作品,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認錯誤,以後壹定謹慎; 2、本人尊重知識產權,身為公眾人物,我們也有影視、音樂等方面的知識產權需要保護,深知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3、對權利人攝影作品造成的傷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誠摯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全權處理,並已由律師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期望能得到權利人的諒解; 5、作為公眾人物,深知壹言壹行皆有責任、影響,未來再發微博,壹定更加謹言慎行,多做思量。 6、謝謝各方的監督。